ICS 47.020.01;89.040 U 0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7788—2007 代替GB/T7788—1987 船舶及海洋工程阳极屏涂料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anodic shield coating of ship and marine engineering 2007-01-05发布 2007-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7788—2007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77881987《船舶及海洋工程阳极屏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7788—1987相比有如下重大技术变化: 本标准对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修订: a) 附着力指标不小于2.5MPa修改为不小于10MPa; b) 耐冲击试验方法参照BS标准修订为按照ASTMD2794规定进行; c) 耐盐雾性能指标600h修改为1000h; d)增加了外观、密度、干燥时间及适用期技术指标。 一本标准对附录A中试验装置进行修改。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净、叶美琪、林志坚、柯清良、许春生。 本标准于1987年4月首次发布 GB/T 7788—2007 船舶及海洋工程阳极屏涂料 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阳极屏涂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及海洋工程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辅助阳极的屏蔽涂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27 漆膜一般制备法 GB/T 1728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65 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 GB/T 1771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GB/T1771-1991,eqvISO7253:1984)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3186—2006,ISO15528:2000,IDT) GB/T 5210 色漆和清漆拉开法附着力试验(GB/T5210—2006,ISO46242002,IDT) GB/T 6750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GB/T6750—1986,eqvISO2811:1974) GB/T6753.3 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 GB/T 8923 一19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egvISO8501-1:1988) GB/T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ASTMD2794 有机涂层抗快速变型(冲击)的作用 3要求 3.1 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指标 外观 1 光滑均勾 2 密度/(g/mL) 1.20~1.40 表干:≤4 3 干燥时间[(23±2)℃]/h 实干:≤24 4 适用期(23℃)/h 1 5 附着力/MPa 10 6 耐冲击/(kg·m) 0.408 7 耐盐雾,1000h 无起泡、无脱落、无生锈 GB/T 7788—2007 表1(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指标 耐电位[(一3.50士0.02)VJ(相对于银/氯化银参比 8 无起泡、无剥落、无生锈 电极),30d 9 贮存期 1年 4试验方法 4. 1 试板制备 4.1.1试板表面处理 按GB/T8923—1988的Sa2.5或St3级的规定进行试板表面处理。 4.1.2漆膜制备 按GB/T1727、GB/T1765的规定进行漆膜制备。耐冲击、耐盐雾及耐电位性能试验干膜厚度应 为(1000±50)μm。 4.2颜色外观试验 自然光下目测,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3密度测定 按GB/T6750的规定测定密度,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4干燥时间测定 按GB/T1728规定的进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5适用期检验 环境温度为(23土2)℃,相对湿度(50士5)%条件下,进行适用期检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6附着力试验 按GB/T5210的规定进行附着力试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7耐冲击试验 按ASTMD2794的规定进行耐冲击试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8耐盐雾试验 按GB/T1771的规定进行耐盐雾试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9耐电位试验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耐电位性能试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10贮存期检验 按GB/T6753.3的规定进行贮存期检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5检验规则 5.1抽样 按GB/T3186规定的进行取样,取样量应不得少于4kg,分成两份,分别装人干燥、清洁容器中, 份供检验用,一份密封贮存以备查。 5.2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5.3型式检验 5.3.1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新投产时; 2 GB/T 7788—2007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原材料、制备工艺有重大变化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连续生产三年时; 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5.3.2检验项目 按表2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 5.4出厂检验 5.4.1检验条件 每批涂料应进行出厂检验。 5.4.2组批 检验以批为单位,以一个生产批次为一批,每批应不超过500kg。 5.4.3检验项目 按表2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 5.4.4合格判定 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时。应按GB/T3186的规定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如仍有项目不符合规 定,产品即为不合格品。 表 2 2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要求章节 试验方法 1 外观 . 3. 1 4.2 2 密度 3. 1 4.3 干燥时间 3 3. 1 4.4 4 适用期 3. 1 4.5 附着力 3. 1 4.6 5 6 3. 1 4.7 7 耐盐雾 3. 1 4.8 8 耐电位 3. 1 4. 9 9 贮存期 3. 1 4.10 注:·应检项目;一不检项目。 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涂料标志应符合GB/T9750的规定。 6.2标签 阳极屏涂料包装容器应附有标签,注明产品标准号、型号、名称、质量、批号、贮存期、生产厂名、厂址 及生产日期。 6.3包装 涂料包装应符合GB/T13491的规定。 6.4运输 阳极屏涂料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等。 6.5贮存 阳极屏涂料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阳极屏涂料在原包装封 闭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若检验合格 仍可使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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