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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05 渭南市地方标准 DB6105/T116-2020 生态猪养殖技术规范 2020-04-28发布 2020-05-28实施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105/T116-2020 I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渭南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澄城县畜牧发展中心、澄城丝露农牧有限公司、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红星、杜洁、田西平、周飞、张英、路婷、张晓改、陈 开联、周宏、权亚利。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6105/T116-2020 1生态猪养殖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猪养殖的术语和定义、养殖主导模式、猪场建设、饲养管理、污染物 减排、废弃物处理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渭南区域生态猪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 GB/T17823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17824.2规模猪场生产技术规程 GB/T17824.3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T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NY/T1334畜禽粪便安全使用准则 NY503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5033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4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 DB6105/T116-2020 2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养猪 是指全程绿色的养殖环境、安全的投入品饲喂、科学的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治,生态环保 的粪污处理进行生态猪生产的一种模式。 4养殖主导模式 4.1种养结舍模式 按照养殖场年产粪污量和土地消纳量平衡原则,配套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农作物种植园 区,用于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养殖场产出的粪污。同时将作物秸杆收集后用于干粪的堆肥发酵 碳源,作物全部或部分用于猪只饲养,实现种养结合,良性循环。 4.2生态循环养殖模式 采取“猪-沼-果(菜、菌、药、林)”的循环养殖模式,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以沼液 沼渣为果(菜、菌、药、林)生产的有机肥料,改良土壤,减少化肥施用,提高果(菜、菌、 药、林)的品质。 4.3发酵床养殖模式 使用微生物垫料(锯末、木屑、谷壳等加有益功能微生物复合菌)来直接养猪,通过有 益菌发酵作用快速转化粪尿,实现养猪无排放、无污染、无臭气的环保、安全生态型养猪模 式。 5养猪场建设 5.1场址 5.1.1场址选择 DB6105/T116-2020 3猪场选址应符合当地畜牧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并符合GB/T17823、GB/T17824.2、 GB/T17824.3的要求。 5.1.2猪场占地面积确定 生产区占地面积按每头能繁母猪大于40㎡计算,育肥猪按每头大于4㎡计算。猪场另 设猪只活动场地,按每头15㎡计算。 5.1.3养猪规模确定 根据周围种植用地消纳粪污能力确定养殖量,每亩地1头~2头。 5.2猪场环境 猪场周围空气质量、土壤质量和水源质量应符合NY/T391的要求。 5.3规划布局 5.3.1猪场布局 5.3.1.1场内建筑设施按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和粪污处理区四个功能区布局,各功能区 界限分明。 5.3.1.2管理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粪污处理区应位于场区 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 5.3.1.3生产区的配种舍、怀孕舍、分娩舍等种猪舍设在人流较少和猪场的上风向或偏风向, 育肥舍设在离装猪台较近、处于下风向或偏风向的位置。 5.3.1.4各独立猪舍间距应大于8m,并有防疫隔离带或隔离设施。 5.3.2建设要求 猪舍建筑以有窗封闭式为主,保温隔热,檐高2.4m以上。猪舍内主通道的宽度应在1.0m 以上。猪舍内墙表面应平滑耐腐蚀。猪场总体建设以节水养殖为主,场内应建设独立的排污 和排水渠道,雨污分流。 5.3.3猪舍设施 DB6105/T116-2020 4舍内应有供暖降温、通风换气、水电供应设施,供暖宜采用空气能、天然气、电热等清 洁能源。舍内光照良好,每个圈设戏水池。清粪采用人工干清粪或机械刮粪,干清粪舍内应 有粪污清理通道。 5.3.4消毒设施建设 猪场大门口设消毒池与门同宽,长4m~6m,深0.4m~0.5m。1000头以上猪场应建设封 闭式消毒通道。生产区门口设更衣室、消毒室或淋浴室。猪舍入口处设长宽各1m的消毒池, 深0.15m~0.2m。 5.3.5兽医室建设 猪场应当在生产区和隔离舍分别建设用于预防治疗的兽医室,具体按GB/T17823和NY 5031规定执行。 5.4猪场绿化 5.4.1场区绿化 场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舍外栽植冬青、满山香、小叶女贞等小灌木,间套种植牧 草、饲料作物或花草。 5.4.2场内道路 场内道路必须硬化,宽度2m~2.5m为宜。 5.5粪污处理设施 猪场粪污处理全程确保不渗地、不进雨、不散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不采用氧化塘处 理方式。 5.5.1沼气设施 采用干清粪工艺的猪场,干粪堆积发酵,尿液及污水进沼气池发酵。没有进行干清粪的 猪场,粪污全部进入沼气池处理。沼气池容积为1m3~1.5m3/头。 5.5.2堆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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