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01
CCS Z00/09 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 113—2023
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
宁静小区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s for Beautiful Residential Community
Quiet Resi dential Community
2023 - 09 - 11发布 2023 - 09 - 11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02/T 113 —2023
I 目次
前 言 ................................ ................................ ............ II
引 言 ................................ ................................ ........... I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评价指标体系 ................................ ................................ ......... 2
5 噪声监测方法 ................................ ................................ ......... 3
6 评价方法 ................................ ................................ ............. 3
附录A 宁静小区基本条件与评分表 ................................ ......................... 5
附录B 小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方法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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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隆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祖坤科技有限公司、广州
小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理工学院、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庄马展、吴艳聪、唐雪平、傅海燕、唐伟、莫嘉欣、许杰龙、高攀峰、叶财发、
李格丽、郑永安、潘黄蕾。
本文件于 2023年9月首次发布。
DB3502/T 113 —2023
III 引言
住宅区的环境与居民生活休戚相关,也是城市形象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居住环境是
美丽家园的核心要素之一。制定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系列标准,是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优
美生态环境,建设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家园的重要支撑。
本文件从基本条件、 管理要求、 设施要求、 公众参与等方面对宁静 小区的创建与评价工作进行规范。
同时,创建宁静小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鼓励和倡导的一项噪声污染防治举措,本
文件的编制发布对我市构建和维护环境宁静舒适的住宅区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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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 宁静小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宁静小区的评价指标体系、噪声监测方法、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宁静小区的创建及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640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住宅区 residential community
被城市道路、自然分界线、人工 分界线所围合,基础设施配套相对完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相对
封闭、独立的住宅群体或住宅区域。包括商品房小区、福利房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统建房小区的住
宅建筑以及附属设施。
[来源:DB3502/T065 -2021,3.1]
3.2
昼间 day-time 、夜间 night-t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 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
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来源:GB3096-2008,3.4]
3.3
等效声级 equivalent continuous A -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等效连续 A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 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 LAeq,T表示(简写为 Leq),单
位dB(A)。本文件中噪声限值皆为等效声级。本文件中平均等效声级为监测区域内所有监测点位等效声
级的算术平均值。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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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 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来源:GB3096-2008,3.2]
3.4
噪声敏感建筑物 noise-sensitive building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来源:GB3096-2008,3.10]
3.5
宁静小区 quiet residential community
满足本文件基本条件要求,评价平均得分达到 85分及以上,环境宁静舒适的住宅区。
4 评价指标体系
基本条件 4.1
宁静小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位于环境噪声达标区范围内;
——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或优于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
——封闭管理,住宅区内部禁止开办五金加工、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和服务、娱乐业。住宅区外围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噪声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居民对住宅区声环境质量满意率不低于 90%;
——无噪声扰民投诉事件或扰民事件已解决。
小区管理 4.2
应满足以下要求:
——成立宁静小区创建领导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实施方案;
——小区制定完善的噪声管理公约,约定居民生活噪声、装修活动噪声、动物噪声、公共场所活动
噪声、机动车噪声等管控要求;
——小区组织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劝导噪声扰民行为,确保噪声管理公约行之有效;
——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和小区物业等共同参与的噪声扰民调解机制,物业公布 24小时调解投诉
电话,负责维持小区安静环境,及时劝阻噪声行为、调解噪声纠纷。
小区设施 4.3
应满足以下要求:
——小区配套的公共设施采用低噪声设备或采取减震降噪措施,无噪声扰民现象;
——设立环保宣传栏,定期开展环保宣传;
——设置安静文明提示标语或提示牌,防止噪声扰民行为;
——设置户外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及显示屏,实时监测环境噪声。
公众参与 4.4
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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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区具备一定规模,同时每年至少开展 2次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小区居民、小区商户广
泛参与宁静小区创建;
——小区居民对于创建工作知晓率不低于 90%;
——成立小区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 10人。
5 噪声监测方法
小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方法 5.1
评价小区声环境质量的监测、布点及计算方法见附录 B。
噪声污染源监测方法 5.2
住宅区外围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与商业经营活动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噪声(附录 A表A.1第3条)、垃
圾转运噪声(附录 A表A.2第11条)、公共场所活动使用的音响器材噪声(附录 A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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