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80.01
CCS A 00
3301
浙江省杭州市 地方标准
DB3301/T 0424—2023
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规范
2023-10-30发布 2023-11-30实施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1/T 0424 —2023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基本要求 ................................ ................................ ........... 1
5 基础设施建设 ................................ ................................ ....... 1
6 运行管理 ................................ ................................ ........... 2
7 评价反馈 ................................ ................................ ........... 3
附录A(规范性) 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评分表 ................................ ............... 4
附录B(资料性) 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申报表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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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宣教信息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长三角标
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昀、王奕奕、洪嘉一、贾佳、陈爱民、朱阳凤、钱梦莹、任依依、邓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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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行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基本要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评价反馈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建设与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生态文明教育基 地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educational base
具备一定的生态景观或教育资源,能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的形成,教育功能显著且经相关部
门认定的场所。
4 基本要求
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 具备专门为社会公众提供宣传教育服务的生态文明教室、展厅等室内外场所;
b) 制定完整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制度,并在活动场所内公 开;
c) 配备宣传教育设施(器材);
d) 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服务、保障人员;
e) 具有生态文明教育经费保障;
f) 结合自身特色,提供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生态文明教育服务活动;
g) 具备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数字化管理和服务能力;
h) 配备生态文明教育宣教资料。
5 基础设施建设
场地
5.1.1 应规划有序、布局合理,环境整洁 美观,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
5.1.2 生态文明 教育展陈场所面积 不应小于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总面积的 40%。活动场所相对固定,场
所内设有活动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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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1.3 场地应有无障碍设计设施等,相关设计符合 GB 55019 的相关规定。
5.1.4 宜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并设置相关标识。
设施设备
5.2.1 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标牌。
5.2.2 应设置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导览图、标识牌,并保证其整洁完好、用语文明规范。各类标识
应符合GB/T 10001.1 的要求。
5.2.3 应设立固定的生态文明宣传栏, 配备必要的宣传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基地简介、 公益宣传海报、
宣传手册等。
5.2.4 应采取绿色低碳节能措施 ,使用节能设施设备。
5.2.5 应具备数字化展陈、管理的设备设施。
6 运行管理
组织管理
6.1.1 应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
6.1.2 应编制年度展陈活动计划,并 向公众公开。
6.1.3 应建立完善的服务规范、服务程序、岗位职责等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
人员管理
6.2.1 应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 ,独立开展生态文明 教育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 负责基地的生态文明宣
传、设备日常管理等工作。
6.2.2 应配备讲解人员,讲解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具备相应生态文明方面的专业素养和业务素养, 能熟练介绍
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的特色和作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b) 使用普通话进行生态文明教育讲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表达
逻辑清楚,用语礼貌自然,并努力实现语言的适度生动;
c) 具有相应的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d) 讲解时穿着工作服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服饰,做到干净整洁、大方得体。
6.2.3 应积极吸收志愿者参与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活动,为志 愿服务提供平台。
6.2.4 应对员工进行思想、 岗位、技能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每年组织或参加 2次以上的生态文
明相关培训。
数字化应用
6.3.1 应纳入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做好线上更新和电子档案在线管理,
及时收集更新台账资料; 提供线上预约、活动通知等掌办服务,及时发布、更新掌办服务活动内容。
6.3.2 应建立完善的基地电子影像和简介资料库,并做到及时采集、制作和更新。
6.3.3 宜采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提供在线体验。
宣传教育
6.4.1 应采取参观、体验、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普及生态文明教育知识。
6.4.2 应与学校有关课程相结合,主动为青少年举办生态文明教育公益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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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4.3 应根据基地资源以及当地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地区特色、人文特性,开发与生态文明教育
相结合的主题体验项目。
6.4.4 应向社会公众开展生态文明科普宣传, 宜根据生态基地特点,编印、发放科普读物, 普及生态
文明理念。
教育展览
6.5.1 应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教育展览 ,并定期对展品进行 更新和调整。
6.5.2 应结合重大生态环境纪念日开展方式多元化教育展览,并注重社会效益和时效性。
6.5.3 教育展览应提供人工讲解或 电子讲解。
7 评价反馈
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申报应遵循以下程序:
a) 提供评分表、申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评分表按附录 A的要求提供,申报表参考附录 B提供;
b) 评定小组进行复核;
c) 评定小组提出最终考核意见。
实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星级评定制度,遵照以下规则:
a) 评分≥90,为五星基地;
b) 评分80≤分值< 90,为四星基地;
c) 评分70≤分值< 80,为三星基地。
应制定投诉处理与反馈制度,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处理。每年向社会征询一次生态文明
教育基地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应定期接受复评,按照复评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退出机制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a) 自愿退出。由于自身原因主动要求退出的基地,应向认定部门报告,主动公开信息,并在 6个
月内提供咨询电话,对公众做好相应的解释引导。
b) 强制退出。对于三星以下基地、问题逾期不整改、社会反映影响较差的基地,经核实后,认定
部门可要求强制退出,同步向社会公开信息,并收回 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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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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