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30 B 41 DB4107 新 乡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107/ T 432—2019 规模养殖场非洲猪瘟生物防控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iological Control of African Swine Fever in Large-scale Farms 2019 - 10 - 12 发布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1 - 01 实施 发 布 DB4107/T 432—2019 前 言 本标准根据非洲猪瘟生物防控实际,立足规模养殖实际,从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 动物三个环节着手,为提高生猪养殖场非洲猪瘟生物防控能力而制定。 本标准由新乡市农业农村局、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保亮、冯春花、郝志香、陈光丽、荆汝顶 本标准于2019年10月12日首次发布。 DB4107/T 432—2019 规模养殖场非洲猪瘟生物防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洲猪瘟生物防控技术的术语、场地选择、场内布局、猪群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 理、物资管理。卫生与消毒。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猪场非洲猪瘟生物防控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与环境管理 GB/T 18648 非洲猪瘟诊断技术 NY/T 1568 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国办发〔2019〕3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 农牧发〔2019〕5号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版)》 规模猪场(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试行) 3 术语 3.1 规模养猪场 large-scale pig farms 2 有独立封闭的饲养区域,面积不低于1500m ,年饲养规模不低于1000头,以自繁自养为主,管理规 范的猪饲养场。 3.2 后备猪 Reserve pig 后备猪是指4月龄至配种前期间的种用猪,具有稳定的遗传性状,用于繁殖后代的猪群统称。 4 场地选择 养殖场地要充分考虑周围养殖环境和地理位置。一般应选择距离主干公路、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 科研等区域大于500 m,同时远离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粪污消纳点、垃圾处理场、洗消中 心、动物诊疗场所等高风险场所。 5 场内布局 DB4107/T 432—2019 5.1 功能区设置 主要功能区应包括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及污物处理区。办公区域主要设置办公室、会 议室等;生活区域为工作人员生活、休息及活动的场所;生产区域为猪群饲养的场所,为生物安全防控 的重点区域;隔离区域分为健康猪观察隔离区和发病猪观察隔离区,健康猪观察隔离区主要是引进后备 猪群时隔离使用,发病猪观察隔离区主要为本场发病猪隔离观察使用;污物处理区域主要包括粪污处理、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以及垃圾处理等区域。 种猪场应当设置选种区域,采用玻璃等隔离措施,使选种人员直接从场外进入选种展示厅,避免与 猪群直接接触。 5.2 净污区设置 主要包括道路和生产区。净区与污区为相对概念,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区域为相对的净区,生物安全 级别低的区域为相对的污区。猪场生产区生物安全由高到低分别为:公猪舍、分娩舍、配怀舍、保育舍、 育肥舍和出猪台。猪场内部设置净道与污道,避免交叉。生产区应使用围墙与外界进行物理隔离。 5.3 门岗设置 猪场采用密闭式大门,设置“限制进入”等明显标识。 门岗设置入场洗澡间。入场洗澡间布局须净区、污区分开,从外向内单向流动。洗澡间须有存储人 员场外衣物的柜子。 门岗设置物资消毒间。消毒间设置净区、污区,可采用多层镂空架子隔开。物资由污区侧(猪场外) 进入,消毒后由净区侧(生活区)转移至场内。 门岗设置全车洗消的设施设备,包括消毒池、消毒机、清洗设备及喷淋装置、烘干设备等。 5.4 场区洗澡间及物资消毒间 场区洗澡间是人员从生活区进入生产区换衣、换鞋及洗澡的场所。确保洗澡间舒适,具备保暖设施 设备和稳定的热水供应等。洗澡间旁设置洗衣房和物资消毒间,分别用于生产区内衣物清洗、消毒和进 入生产区物资的消毒。 5.5 其他设置 料塔设置在猪场内部靠近围墙边,满足散装料车在场外打料。出猪台及通道是与外界接触的地方, 须有标识或实物将净区、污区隔开,不同区域人员禁止交叉。引种隔离舍距离生产区至少500 m。 建议料塔、出猪、隔离等设备环节设立中转站,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内部车辆不出场,外部车辆不 进场。 6 猪群管理 主要包括后备猪管理、精液引入管理、猪只转群管理,以及猪群环境控制等。 6.1 引种管理 6.1.1 引种评估 供种场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所引后备猪具备《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及《种猪系谱证》;由国外引进后备猪,具备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 门的检测报告。引种前评估供种场猪群健康状态,供种场猪群健康度高于引种场。必要时,对口蹄疫、 DB4107/T 432—2019 猪瘟、非洲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伪狂犬病、猪流行性腹泻及猪传染性胃肠炎等病原学和血清 学检测。 6.1.2 隔离舍的准备 后备猪在引种场隔离舍进行隔离;由国外引种,在指定隔离场进行隔离。 隔离舍清洗、消毒:后备猪到场前完成隔离舍的清洗、消毒、干燥及空栏。 物资准备:后备猪到场前完成药物、器械、饲料、用具等物资的消毒及储备。 人员准备:后备猪到场前安排专人负责隔离期间的饲养管理工作,直至隔离期结束。 6.1.3 隔离观察 隔离期内,密切观察猪只临床表现,进行病原学检测,必要时实施免疫。 6.1.4 入场前评估 隔离结束后对引进猪只进行健康评估,包括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流 行性腹泻及传染性胃肠炎等抗原检测,以及猪伪狂犬病gE抗体、口蹄疫感染抗体、口蹄疫O型抗体、口 蹄疫A型抗体、猪瘟抗体及猪伪狂犬病gB抗体等抗体检测。 6.2 精液引入管理 精液经评估后引入,评估内容包括供精资质评估和病原学检测。 6.2.1 供精资质评估 外购精液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由国外引入精液,具备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的审批意见 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测报告。 6.2.2 病原学检测 猪瘟、非洲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及猪伪狂犬病等病毒和链球菌等细菌检测为阴性。 6.3 猪只转群管理 猪场生产区功能单元主要包括:公猪舍、隔离舍、后备猪培育舍、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及育肥 舍等。猪只转群过程中存在疫病传播风险。 6.3.1 全进全出管理 隔离舍、后备猪培育舍、分娩舍、保育舍及育肥舍执行严格的批次间全进全出。 转群时,避免不同猪舍的人员交叉;转群后,对猪群经过的道路进行清洗、消毒,对栋舍进行清洗、 消毒、干燥及空栏。 6.3.2 猪只转运管理 猪只转运一般包括断奶猪转运、淘汰猪转运、育肥猪转运以及后备猪转运。根据运输车辆是否自有 可控分为两类:自有可控车辆可在猪场出猪台进行猪只转运;非自有车辆不可接近猪场出猪台,由自有 车辆将猪只转运到中转站交接。 建议使用三段赶猪法进行猪只转运。将整个赶猪区域分为净/灰/污三个区域,猪场一侧(或中转站 自有车辆一侧)为净区,拉猪车辆为污区,中间地带为灰区。不同区域由不同人员负责,禁止人员跨越 区域界线或发生交叉。 DB4107/T 432—2019 猪只转运时,到达出猪台或中转站的猪只须转运离开,禁止返回场内。转运后,对出猪台/中转站 清洗、消毒。 6.4 猪群环境控制 合适的饲养密度、合理的通风换气、适宜的温度、湿度及光照是促进生猪健康生长的必要条件,相 关指标按NY/T 1568 、GB/T 17824.3。 7 人员管理 根据不同区域生物安全等级进行人员管理,人员遵循单向流动原则,禁止逆向进入生物安全更高级 别区域。 7.1 入场人员审查 外部人员到访需提前24h向猪场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近期活动背景审核合格后方可前来访问。 猪场休假人员返场需提前12 h向猪场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员近期活动背景审查合格后方可返 场。 人员在进场前3天不得去其它猪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及动物产品交易场所等生物安全高风险 场所。 7.2 人员进入办公区/生活区流程 每个流程分区管理,责任到人,监督落实,关键点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时管理。 7.2.1 入场证明 入场人员需持审核合格证明到达猪场大门处; 7.2.2 登记 在门卫处进行入场登记,包括日期、姓名、单位、进场原因、最后一次接触猪只日期、离开时间及 是否携带物品等,并签署相关生物安全承诺书; 7.2.3 淋浴 洗澡后,更换干净衣服及鞋靴入场,注意头发及指甲的清洗; 7.2.4 携带物品 携带物品经消毒后入场,严禁携带偶蹄动物肉制品入场; 7.2.5 隔离 在规定区域活动,完成36h以上隔离,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生产区。 7.3 人员进入生产区流程 人员在生产区洗澡间洗澡的同时,携带物品须经生产区物资消毒间消毒后进入。 7.4 人员进入生产单元流程 人员按照规定路线进入各自工作区,禁止进入未被授权的工作区。 DB4107/T 432—2019 进出生产单元均清洗、消毒工作靴。先刷洗鞋底鞋面粪污,后在脚踏消毒盆浸泡消毒。人员离开生 产区,将工作服放置指定收纳桶。 疫情高风险时期,人员应避免进入不同生产单元。如确需进入,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靴。 8 车辆管理 猪场车辆包括外部运猪车、内部运猪车、散装料车、袋装料车、死猪/猪粪运输车以及私人车辆等。 8.1 外部运猪车 外部运猪车尽量自有、专场专用。如使用非自有车辆,则严禁运猪车直接接触猪场出猪台,猪只经 中转站转运至运猪车内。 8.1.1 清洗与消毒 运猪车清洗、消毒及干燥后,方可接触猪场出猪台或中转站。运猪车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及干燥。 8.1.2 司乘人员管理 司乘人员48-72h内未接触本场以外的猪只。接触运猪车前,穿着干净且消毒的工作服。如参与猪只 装载时,则应穿着一次性隔离服和干净的工作靴,禁止进入中转站或出猪台的净区一侧。运猪车严禁由 除本车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 8.2 内部运猪车 猪场设置内部运猪车,专场专用。 8.2.1 清洗与消毒 选择场内空间相对独立的地点进行车辆洗消和停放。洗消后,在固定的地点停放。洗消地点应配置 高压冲洗机、消毒剂、清洁剂及热风机等设施设备。 运猪车使用后立即到指定地点清洗、消毒及干燥。流程包括:高压冲洗,确保无表面污物;清洁剂 处理有机物;消毒剂喷洒消毒;充分干燥。 8.2.2 司乘人员管理 司乘人员由猪场统一管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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