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9.24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
2017-04-06发布 2017-10-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5009.241—2017
Ⅰ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5009.90—2003《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GB/T9695.21—2008《肉与肉制品
镁含量测定》、GB5413.2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铜和
锰的测定》、GB/T23375—2009《蔬菜及其制品中铜、铁、锌、钙、镁、磷的测定》、GB/T14609—2008《粮
油检验 谷物及其制品中铜、铁、锰、锌、钙、镁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8932.12—2002
《蜂蜜中钾、钠、钙、镁、锌、铁、铜、锰、铬、铅、镉含量的测定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NY82.19—1988
《果汁测定方法 钙和镁的测定》中镁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与GB/T5009.90—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
———样品前处理方法调整为湿法消解、微波消解、干法灰化和压力罐消解;
———样品测定保留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删除滴定法;
———增加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为第二法;
———增加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为第三法。GB5009.241—2017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镁含量测定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镁含量的测定。
第一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2 原理
试样消解处理后,经火焰原子化,在285.2nm处测定吸光度。在一定浓度范围内镁的吸光度值与
镁含量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3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优级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二级水。
3.1 试剂
3.1.1 硝酸(HNO3)。
3.1.2 高氯酸(HClO4)。
3.1.3 盐酸(HCl)。
3.2 试剂配制
3.2.1 硝酸溶液(5+95):量取50mL硝酸,倒入950mL水中,混匀。
3.2.2 硝酸溶液(1+1):量取250mL硝酸,倒入250mL水中,混匀。
3.2.3 盐酸溶液(1+1):量取50mL盐酸,倒入50mL水中,混匀。
3.3 标准品
金属镁(Mg,CAS号:7439-95-4)或氧化镁(MgO,CAS号:1309-48-4):纯度>99.99%。或经国家
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一定浓度的镁标准溶液。
3.4 标准溶液配制
3.4.1 镁标准储备液(1000mg/L):准确称取0.1g(精确至0.0001g)金属镁或0.1658g(精确至
0.0001g)于800℃±50℃灼烧至恒重的氧化镁,溶于2.5mL盐酸溶液(1+1)及少量水中,移入100mL
容量瓶,加水至刻度,混匀。
3.4.2 镁标准中间液(10.0mg/L):准确吸取镁标准储备液(1000mg/L)1.00mL,用硝酸溶液(5+95)GB5009.241—2017
2 定容到100mL容量瓶中,混匀。
3.4.3 镁标准系列溶液:吸取镁标准中间液0mL、2.00mL、4.00mL、6.00mL、8.00mL和10.0mL于
100mL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5+95)定容至刻度。此镁标准系列溶液的质量浓度分别为0mg/L、
0.200mg/L、0.400mg/L、0.600mg/L、0.800mg/L和1.00mg/L。
注:可根据仪器的灵敏度及样品中镁的实际含量确定标准系列溶液中镁的质量浓度。
4 仪器和设备
注:所有玻璃器皿及聚四氟乙烯消解内罐均需硝酸溶液(1+5)浸泡过夜,用自来水反复冲洗,最后用水冲洗干净。
4.1 原子吸收光谱仪:配火焰原子化器,镁空心阴极灯。
4.2 分析天平:感量0.1mg和1mg。
4.3 可调式电热炉。
4.4 可调式电热板。
4.5 微波消解系统:配聚四氟乙烯消解内罐。
4.6 恒温干燥箱。
4.7 压力消解罐:配聚四氟乙烯消解内罐。
4.8 马弗炉。
5 分析步骤
5.1 试样制备
注:在采样和制备过程中,应避免试样污染。
5.1.1 粮食、豆类样品
样品去除杂物后,粉碎,储于塑料瓶中。
5.1.2 蔬菜、水果、鱼类、肉类等样品
样品用水洗净,晾干,取可食部分,制成匀浆,储于塑料瓶中。
5.1.3 饮料、酒、醋、酱油、食用植物油、液态乳等液体样品
将样品摇匀。
5.2 试样消解
5.2.1 湿法消解
称取固体试样0.2g~3g(精确至0.001g)或准确移取液体试样0.500mL~5.00mL于带刻度消化
管中,加入10mL硝酸、0.5mL高氯酸,在可调式电热炉上消解(参考条件:120℃/0.5h~1h、升至
180℃/2h~4h、升至200℃~220℃)。若消化液呈棕褐色,再补加硝酸,消解至冒白烟,消化液呈无
色透明或略带黄色,取出消化管,冷却后用水定容至25mL,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亦可采
用锥形瓶,于可调式电热板上,按上述操作方法进行湿法消解。
5.2.2 微波消解
称取固体试样0.2g~0.8g(精确至0.001g)或准确移取液体试样0.500mL~3.00mL于微波消解
GB 5009.24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4-10-08 14:37:5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