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60
CCS A11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
规范 第九部分:临柜智能双录
Specifications for video and audio recording on sales area for personal
financial business of commercial banks —Part 9: Onsite audio and video
recording process with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GDJR 009—2022
2022-08-02发布 2022-08-10实施 团体标准
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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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JR 009—2022
I 目 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总则 ................................ ................................ ............. 2
5 规范要求 ................................ ................................ ......... 2
5.1 录制场所要求 ................................ ................................ . 2
5.2 录制场景要求 ................................ ................................ . 2
5.3 录制环节要求 ................................ ................................ . 2
5.4 录制过程要求 ................................ ................................ . 4
5.5 录制质量要求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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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省农村
信用社联合社、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顺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微模式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留禄、陈友斌、张志坚、申意萍、徐一波、陈志瑛、 房靖、周珊妮、王
晔、章翔、丁天虬、陈晓洁、曾荣、谷镇、杨希、周子圆、李娟、杜颖佼、陈善慧、万柳英、邓可
欣、梁志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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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九部分 临柜智能双录
1 范围
本文件主要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内金融产品销售过程的录音录像进行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各商业银 行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 代销其它金融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的录音录
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 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 2016〕24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
办发〔2017〕110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销售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 2017〕54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落实保险销售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消保〔 2017〕
265号)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一部分:告示牌设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二部分:拍摄场景》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三部分:展示动作》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四部分:话术表达》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五部分:居民身份证成像质量》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六部分:人脸成像质量》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七部分:文档成像质量》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八部分:音视频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界定的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销售专区 sales area
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金融产品的专属营业场所。
3.2 双录 audio and video recording
录音录像。
3.3 智能双录 audio and video recording with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双录过程中采用人工智能算法实时判别所录制的音视频是否合格、是否合规 。
3.4 自有理财 self-hosted financial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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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己的营业场所销售的自身依法发行的理财产品。
3.5 代销产品 affiliate financial products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己的营业场所销售的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金融产品。
4 总则
4.1 应在商业银行自营场所的销售专区 /专柜中进行。
4.2 应由具有从业资格的银行工作人员销售与其资格相匹配的金融产品。
4.3 应录制金融产品销售过程的关键环节,包括销售人员及消费者的身份确认、产品介绍、风险提
示、消费者清晰回答与亲笔签名等。
4.4 销售人员不应诱导、欺瞒消费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金融产品。
4.5 消费者应在清楚了解产品风险的前提下,宜正对着摄像头清晰洪亮地回答问题,并亲自签字确
认,不应由他人代替回答或代替签字。
4.6 双录过程中销售人员与消费者应始终保持同框同镜,不应中途离场、不应中途换人。
4.7 双录过程中不宜有第三人闯入双录画面。
4.8 不宜录制与 产品销售无关 的内容。
5 规范要求
5.1 录制场所要求
5.1.1 临柜双录应在商业银行自营场所的销售专区 /专柜中进行,并有信息告示牌。
5.1.2 信息告示牌 应立于销售专区 /专柜的桌面并清晰完整呈现在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内。
5.1.3 信息告示牌应符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一部分:告示牌设计》的
要求。
5.2 录制场景要求
5.2.1 录制场景应保持光线充足、光照均匀,避免逆光、背光,避免阳光直射。
5.2.2 临柜双录应在安静环境下进行,避免环境噪声过大造成影响。
5.2.3 双录摄像头的距离、角度及高度应保证拍摄的人脸、证件、文档等对象清晰可见。
5.2.4 应满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二部分:拍摄场景》的要求。
5.3 录制环节要求
5.3.1 信息告示
信息告示牌宜置于销售专区的显著位置并在摄像头的拍摄 范围内完整呈现。
若需要展示信息告示牌,则应满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规范 第三部分:展
示动作》中有关信息告示牌的展示动作要求。
智能双录系统应能抓拍到信息告示牌,其关键文字及照片信息应清晰可见。
5.3.2 身份确认
应由具有从业资格的银行工作人员来销售与其资格相匹配的金融产品;消费者应提供本人的居
民身份证原件。
首先,销售人员在使用 TTS、口述或录音播放的方式播报单位名称、姓名及证件号码后,应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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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JR 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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