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ICS71.100.70
CCSY42
T/ZGXX0007-2021
T/GDCDC018-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儿童沐浴洗发泡泡
Assessmentrequirementsforforerunnerstandards-Kidsbathbubbles
2021-10-29发布 2021-11-01实施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广东省日化商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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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文件
版权所有归属于该标准的发布机构。除非有其他规定,否则未经许可,此发行物及其章节不得
以其他形式或任何手段进行复制、再版或使用,包括电子版,影印件,或发布在互联网及内部网络
等。使用许可可于发布机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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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
T/CAQP015—2020、T/ESF0001—2020《“领跑者”标准编制通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日化商会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委员会联合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和广东省日化商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蛙王子(福建)婴童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好迪集团有限公司、名臣健康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桂格日化有限公司、深圳必维华法商品检定有限公司、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
公司、广州市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彭氏(惠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科能化妆品科研有限公司、福建省日用化学品商会、中国标准化研究
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余雪玲、关魁华、王皓、曾念泽、陈保华、辛海钏、舒琪琳、鲍敏、陈晓朋、
韩勇、杜鹏飞、鹿桂乾、蒋日琼、阮景波、谢静怡、管金鑫、金晨红、于经尧、张岚、朱艺、方菲、
杨明。
本文件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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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儿童沐浴洗发泡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沐浴、洗发、沐浴洗发泡泡“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主要功效成分,配合保湿、香精、润肤等多种调理成分配制而成,通
过包装容器特定泵头的物理作用而产生泡沫,用于儿童身体皮肤、头皮和头发护理的清洗类化妆品。适
用于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可参照使用,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
方案时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3173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6396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34857-2017沐浴剂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3术语和定义
GB/T34857、《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评价指标体系
4.1基本要求
4.1.1近三年,生产企业无较大环境、安全、质量事故。
4.1.2企业应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
4.1.3企业可根据GB/T19001、GB/T24001、GB/T45001建立并运行相应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建立更高水平的相关管理体系。
4.1.4产品应为量产产品,儿童沐浴洗发泡泡领跑标准应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
范》(2015年版)和GB/T34857规定的要求。
4.2评价指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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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1儿童沐浴洗发泡泡“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
4.2.2基础指标包括原料要求、外观、气味、稳定性、总有效物、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汞、铅、砷、镉。
4.2.3核心指标包括pH值、菌落总数、甲醛、二噁烷、甲醇。
4.2.4核心指标分为三个等级,包括先进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5星级水平;平均水平,相当
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4星级水平;基准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3星级水平。
4.2.5创新性指标为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白色念珠菌、沙门氏菌,不划分等级,
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4星级水平。鼓励根据条件成熟情况适时增加与产品性能和消费者关注的相关
创新性指标。
4.3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儿童沐浴洗发泡泡“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表1。
表1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序
号指标
类型评价指标指标来源
(判断依据)指标水平分级
检测方法
先进水平平均水平基准水平
1
基础
指标原料要求 GB/T34857中的4.1所采用的原材料应符合GB/T26396中
对B类产品的相关规定。GB/T26396
2 外观 GB/T34857中的4.2液体产品不分层(分层剂型产品除
外),无明显悬浮物或沉淀(加入均
匀悬浮颗粒组分的产品除外)。GB/T34857中的
5.1
3 气味 GB/T34857中的4.2 无异味GB/T34857中的
5.2
4稳
定
性耐热
GB/T34857中的4.2在(40±2)℃下保持24h,恢复至室
温后观察,不分层,无沉淀,无异味
和变色现象,透明产品不混浊。GB/T34857中的
5.3
耐寒在(-5±2)℃下保持24h,恢复至
室温后观察,不分层,无沉淀,无变
色现象,透明产品不混浊。
5 总有效物(%)GB/T34857中的4.2儿童普通型:≥5
儿童浓缩型:≥10GB/T13173第七
章中的A法
6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或CFU/ml)
《化妆品安全技术
规范》(2015年版)
第一章中的3.3≤100
《化妆品安全技
术规范》(2015
年版)第五章7耐热大肠菌群
/g(或ml)不得检出
8金黄色葡萄球菌
/g(或ml)不得检出
9铜绿假单胞菌
/g(或ml)不得检出
10 汞(mg/kg)《化妆品安全技术
规范》(2015年版)
第一章中的3.4≤1《化妆品安全技
术规范》(2015
年版)第四章11 铅(mg/kg)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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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1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续)
序
号指标
类型评价指标指标来源
(判断依据)指标水平分级
检测方法
先进水平平均水平基准水平
12
基础
指标砷(mg/kg)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
范》(2015年版)第一
章中的3.4≤2 《化妆品安全技
术规范》(2015年
版)第四章13 镉(mg/kg) ≤5
14
核心
指标pH值(25℃) GB/T34857中的4.25.0-6.54.0-8.04.0-8.5《化妆品安全技
术规范》(2015年
版)第四章中的
1.1
15 甲醛(mg/kg) GB/T34857中的4.2不得检出≤300≤500《化妆品安全技
术规范》(2015年
版)第四章
16菌落总数
(CFU/g或CFU/ml)《化妆品安全技术规
范》(2015年版)第一
章中的3.3<10≤100≤500《化妆品安全技
术规范》(2015
年版)第五章
17 二噁烷(mg/kg)《化妆品安全技术规
范》(2015年版)第一
章中的3.4<2 ≤5 ≤30《化妆品安全技
术规范》(2015
年版)第四章18 甲醇(mg/kg) 不得检出≤200≤2000
19
创新
性指
标急性皮肤刺激性试
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
范》(2015年版)第一
章中的3.7无刺激《化妆品安全技
术规范》(2015
年版)第六章 20 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无刺激
21白色念珠菌/g(或
ml)市场需求 不得检出《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典》(2020年
版)第四部1106 22 沙门氏菌/g(或ml) 市场需求 不得检出
5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评价结果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各等级所对应的划分依据见表2。达到三级要求及以上的企业
标准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后均可进入儿童沐浴洗发泡泡企业标准排行榜。达到一级要求的
企业标准,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后,其标准和符合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直接进入儿童沐
浴洗发泡泡企业标准“领跑者”候选名单。
表2指标评价要求及等级划分
评价等级 满足条件
一级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基础指标要求核心指标先进水平要求 创新性指标至少达到2项
二级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基础指标要求核心指标平均水平要求 创新性指标至少达到1项
三级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基础指标要求核心指标基准水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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