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140.85 J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7400.8—201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8部分:锻件 Heavy mechanical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Part 8 :Forgings 2020-03-01实施 2019-08-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7400.8—2019 目 次 前言 I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订货要求 4 制造工艺 技术要求 5 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6 7 复试和重新热处理 8 质量证明书 6 标识和包装 GB/T37400.8—2019 前言 GB/T37400《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分为16个部分: 第1部分:产品检验; —第2部分:火焰切割件; —第3部分:焊接件; 一第4部分:铸铁件; 第5部分:有色金属铸件; 一第6部分:铸钢件; 第7部分:铸钢件补焊; 第8部分:锻件; 第9部分:切削加工件; 一第10部分:装配; 一第11部分:配管; -第12部分:涂装; 一第13部分:包装; 第14部分:铸钢件无损检测; 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检测; 第16部分:液压系统。 本部分为GB/T37400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6)归口、全国冶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SAC/TC409)副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二重(德阳)重型装备 有限公司、中冶陕压重工设备有限公司、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上 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晓鸥、张苏星、李雪民、冯敬、刘亚军、宋国旺、苏静、王晓芳、刘震、王兴齐、 徐寒、邵鞠民、陈杰、马建平、张辉、张江伟、包杭、王霞。 GB/T37400.8—201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8部分:锻件 1范围 GB/T37400的本部分规定了一般用途大型锻件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 验方法、复试和重新热处理、质量证明书及标识和包装。 本部分适用于液压机和锻锤自由锻造的碳素结构钢和合金结构钢大型锻件的订货、制造与检验。 其他材料的锻件也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3(所有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29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21469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一般要求 GB/T 21470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盘、柱、环、筒类 GB/T 21471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轴类 GB/T 33083 大型碳素结构钢锻件技术条件 GB/T33084 大型合金结构钢锻件技术条件 GB/T 37400.1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检测 JB/T 9179.1 液压机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第1部分:一般要求 JB/T 9179.2 液压机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第2部分:圆轴、方轴和矩形截面类 JB/T9179.3 液压机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第3部分:台阶轴类 JB/T 9179.4 液压机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第4部分:圆盘和冲孔类 JB/T 9179.5 液压机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第5部分:短圆柱类 JB/T 9179.6 液压机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第6部分:模块类 JB/T 9179.7 液压机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第7部分:筒体类 JB/T9179.8液压机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第8部分:圆环、筒节和法兰类 3订货要求 3.1需方应在订货合同中写明锻件名称、执行的标准编号、锻件组别、材料牌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 1 GB/T37400.8—2019 验项目、交货状态和供货数量以及其他附加说明。 3.2需方应提供零件图或粗加工图。 3.3当需方提出本部分以外的特殊要求和补充要求(如高温强度、低温韧性、晶粒度、夹杂物、金相组织 等)时,应在订货时向供方提出,并经供需双方商定。 4制造工艺 4.1冶炼 锻件用钢应采用电炉冶炼或电炉、转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处理,经需方同意也可采用保证质量的其 他方法冶炼。有无损检测要求的锻件应进行真空处理,对于仅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的小件,无需真空处理 也能满足要求的可不进行 钢锭可根据具体产品要求,经供需双方商定,使用单真空锭、双真空锭、电渣锭等。 4.2锻造 4.2.1钢锭的水口和冒口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成品锻件无缩孔和严重的偏析。 4.2.2锻件应在有足够压力的锻压设备上锻造成形,对钢锭的原始缺陷进行改善(如凝固缺陷焊合、夹 杂打碎等),以保证锻件内部质量。 4.2.3用钢锭锻造时,未经墩粗者,其锻造比一般不小于3;经粗者,锻造比不小于2.5。法兰部分的 锻造比不小于1.7。当采用先进锻造方法时,其锻造比可适当减小。用锻材或轧材锻造时,锻造比一般 不小于1.5,法兰的锻造比不小于1.3。对于性能要求高,长期承受严重交变载荷或表面高接触应力和弯 曲应力的产品,经供需双方商定,其材料的纯净度、锻造比及组织的要求应相应提高。 4.2.4锻件锻后以一定的方式进行锻后热处理,锻后热处理应考虑去除氢的不良影响和为最终热处理 做组织准备。对于以锻后热处理作为最终热处理的锻件,要求热处理后应满足订货技术要求。 4.2.5锻件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锻件图纸和技术要求。 4.2.6锻造工艺应考虑锻造的均匀性。锻后热处理应考虑去除氢的不良影响和为最终热处理做组织 准备。 4.3热处理 ZIC 锻件的最终热处理应按订货合同或图纸上规定的交货状态进行。在热处理后、交货前,按照订货图 纸的要求进行尺寸检查,并记录主要尺寸;所得的尺寸应在订货图纸规定的公差范围内。 4.4机械加工余量 4.4.1根据订货图纸规定的尺寸与表面粗糙度确定机械加工余量。 4.4.2液压机锻件的机械加工余量、公差,按JB/T9179.1~JB/T9179.8的规定。需方有特殊要求者 按合同规定。 4.4.3锤上锻件的机械加工余量、公差,按GB/T21469,GB/T21470、GB/T21471的规定。需方有特 殊要求者按合同规定。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 5.1.1碳素结构钢的牌号、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33083的规定。规定元素成品化学成分 2
GB-T 37400.8-201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8部分:锻件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2-02 22:13:28上传分享